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四十三号公告(06/07/2014)

2016年8月13日22:04:26 评论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四十三号公告
声明

 

美国的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已于今天正式对外开放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世界上又增添了一处文化艺术馆,世界的文化艺术文明健康又增益了一份子,又能给大众多带来一份美好的享受,该馆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属于永久性陈列第三世多杰羌佛的部分成就。

但需要指出的是,很多人不了解情况,认为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是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个人的机构,这是非常错误的概念。正确的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是一个公益性、非营利的文化艺术机构,不是个人的、私人的艺术馆,这个机构用了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姓,但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既不是这个机构的发起人,也不是领导,也不是成员,不参与该馆的任何经营、管理等活动,第三世多杰羌佛唯一所做的就是应该馆要求,无偿地捐出了很多艺术品供该馆陈列展出,为社会提供了善良美好的文化艺术宗教增益,因此,说一句非常世俗的话,第三世多杰羌佛不仅没有通过该馆营利,而且所做均为义务捐赠分文未收,反而是赔本了,但这正体现了佛陀的本质——为了众生的利益,牺牲自我的利益。

早在今年四月份,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开馆之前,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代表羌佛和本办公室就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签订了艺术作品陈列展示协议,里面双方明确定约:所有这些艺术品均无偿提供给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长期永久性展示,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是完全互相独立的机构,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非常清楚了解第三世多杰羌佛及其办公室不参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的任何经营、管理等事务,也不参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的任何活动,乃至开馆当天,第三世多杰羌佛也没有出席,协议中明定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没有任何合作关系。H.H.第三世多杰羌佛与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一样,纯粹是对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对社会的善良美好作义务贡献,与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没有任何行政、工作、业务、经营、募捐、礼品部销售、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艺术馆的任何一切活动,其权责利自负。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2014年6月7日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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